供應商行為準則
商業誠信
嚴禁任何形式的賄賂,腐敗,勒索和挪用公款。供應商不得通過濫用特權或專有信息,虛假陳述重大事實或任何其他不公平或不誠實的做法來利用Optimas或任何其他人的不公平優勢。
利益衝突
供應商不得徵求或僱用Optimas員工或其家庭成員擔任供應商的管理人員,董事,僱員,代理商或顧問,除非獲得Optimas總法律顧問的同意。
公平競爭
供應商應遵守適用於其業務活動的所有反托拉斯法和反競爭法。
人權宣言
供應商應向其員工提供符合《聯合國全球契約》下的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的公平,安全且無歧視的工作環境。
遵守法律
供應商應完全遵守所有適用的國家,州和地方法律法規,包括但不限於與勞工,移民,健康和安全以及環境有關的法律法規。
自願勞工和勞工權利
供應商的所有勞工必須是自願的。不得使用童工或強迫勞動,無論是監獄勞動,契約勞動,奴役勞動還是其他形式的勞動。供應商承認員工的集體談判權和結社自由。
非歧視
供應商不得基於性別,種族,膚色,宗教,年齡,殘疾,性取向,性別認同,國籍,遺傳信息,政治見解或社會或種族出身進行歧視。
騷擾與虐待
每位員工都應得到尊重和尊嚴的對待,任何員工都不得遭受任何身體,性或心理的騷擾或虐待。
健康和安全
供應商必鬚根據國家,州和地方法律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,以防止事故和傷害。必須採取積極措施以防止工作場所危險。
環境因素
供應商應遵守所有適用的國家,州和地方環境法律法規。供應商應努力促進環境責任。
道德熱線
我們鼓勵向 Optimas AlertLine 報告任何違反本準則的行為。可以匿名在線提交報告 這裡。
遵守本政策
供應商必須採取合理步驟,以確保在其整個組織和供應鏈中傳達本《供應商行為準則》。一旦得知任何不遵守本《供應商行為準則》的情況,供應商必須立即將其報告給Optimas。根據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和特殊情況,供應商可能不遵守本《供應商行為準則》可能是Optimas終止與供應商關係的理由。